招标信息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招标公告

2025-04-27
项目名称: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地点位于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北至园腾路,东南至相邻地块(水月街),西北至慧谷路,西南至网贤街;拟建内容包括科研用房及公共配套用房;地下1层为地下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含人防)及配套设备辅助用房,地上部分13层,建筑高度71.15米,建筑功能包括科研实验区域、科研辅助区域、公用设施用房、公共开放空间。项目建设用地约2074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544.71平方米,其中地上22917.10平方米,地下8627.61平方米。

本次采购范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制定水土流失总体目标,分析论证工程建设总体布局、规模、建设范围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配合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编制方案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水土保持编制方案,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及专家咨询工作;协助完成水土保持编制方案审批、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批复。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内容包括,根据项目水土保持获批的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必须在每季度至少完成 1 次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必须满足水利主管部门要求,并按照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协助采购单位准备水保验收所需的监测材料并协助采购单位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为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暂定为水利部,具体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批复。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为,取得水土保持保持方案批复后,直至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预估服务期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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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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