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廉江东升等四个光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7受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招标人的项目公司所管理的廉江东升等四个光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廉江东升等四个光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2)招标编号:0730
(3)项目地点:湛江市
(4)项目概况:
中航廉江良垌9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4年1月已完成90MW全容量并网。项目总装机容量为90MW,总投资为42,23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448万元;廉江长山农场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于2022年7月16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已完成全容量并网。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总投资为29,46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894万元;廉江黎明农场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于2022年7月16日开工建设,2024年8月已完成全容量并网。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MW,总投资为10,66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33万元;廉江东升农场农业光伏发电一期项目于2022年7月16日开工建设,2024年1月已完成全容量并网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总投资为29,90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980万元。为加快推进项目整体竣工决算,规避和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对中航廉江良垌9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廉江长山农场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廉江黎明农场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廉江东升农场农业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2.2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以技术条件书为准) |
0730-2513GG0087 |
廉江东升等四个光伏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
本项目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广东风电公司和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良垌90MW项目、东升50MW项目、黎明20MW项目、长山50MW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1.审核竣工决算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及委托方的管理规定;通过审核,确定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能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2.工程项目竣工投产时,指导招标人暂估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并计提折旧; 3.指导清理合同签订及付款情况、发票开具情况、财务处理情况; 4.完成项目前期费用、法人管理、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其他费用等非合同类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5.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 6.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7.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合理地确认固定资产明细的入账价值,建立工程固定资产清册。 具体以技术条件书为准。 |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投标时必须要有总公司有效授权书(本次项目投标、签订合同权利等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同时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类似竣工决算项目经理业绩(类似项目指: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燃油电厂或热电联产电厂等发电项目)。(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附带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须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章页、承包范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任命书或业主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能够证明担任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佐证材料,以上合同业绩关键页不提供、佐证材料不清晰或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需附合同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证明文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章页、承包范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关键页不提供、材料不清晰或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7日起至2025年05月07日期间,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时00分-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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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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