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S39江宜高速常州绕城段、S35阜溧高速常溧段2025-2027年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及应急配合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9江宜高速常州绕城段、S35阜溧高速常溧段2025-2027年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及应急配合项目 已由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 “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03号重大事项决策呈报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宜高速公路常州绕城段起于沪蓉高速公路罗溪枢纽,终于武进高新区枢纽,运营桩号:K76+251~K102+850,全程26.6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断面,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

S35阜溧高速常溧段(常溧高速公路)起于金坛经济开发区枢纽,终于溧阳前马枢纽,运营桩号:K0+0~K38+422,全程38.422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断面,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8.0m。全线设互通式立交7处、匝道收费站5处。

为维护两条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整,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招标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江宜高速公路常州绕城段和常溧高速公路2025-2027年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及应急配合项目进行招标,预算金额约290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号:JYCZ-FLCL-2025-2027-JAYH,合同内容包括:完成沿线防撞护栏、标志标牌、标线、隔离栅等交通设施的维修、更换、补缺及实施维修养护工作中必需的安全防护工作;辖段内应急配合、应急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等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

2.3、养护期:24个月(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2、投标人需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2、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3.4、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若为综合性养护业绩,则项目需包含交安设施)。(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项目负责人要求: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高速公路或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综合性养护业绩,则项目需包含交安设施)(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注:项目经理在上述项目的履职时间应超过合同工期的1/2,且项目已交工验收合格。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报表“表 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

3.10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3.1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3.1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必须投入防撞缓冲车至少一台(提供购置证明或租赁证明)。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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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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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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