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金沟河干渠9号闸及放水渠道改造工程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7项目编号:JQSW
项目名称:沙湾市金沟河干渠 9 号闸及放水渠道改造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70000
最高限价(元):2464866.2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湾市金沟河干渠 9 号闸及放水渠道改造工程(三次)
数量:1预算金额(元):247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渠道设计流量 0.70m³/s,工程等级 为 V 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5级。新 建管道首部沉砂池1座、新建泵站1座及配套变压器和相关电力设备2座、新建干管 0.617km、新建管道配套管线建筑物9 座、对现状9号闸现有设备进行迁移并新建闸室1座(包括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及图纸答疑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 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于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零申报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新成立企业是指:营业执照申领时间至今未满一年的企业)。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查询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查询“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形。
4 .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水利工程专 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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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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