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境标识(长春)项目询价公告

2025-04-27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境标识(长春)项目;

1.2采购内容:安全职业卫生、环境标识、安全展板采购,包括但不局限于:物品制作、检验、运输及交货、卸车、二次搬运、安装、售后服务等,以及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3服务对象:长春卷烟厂;

1.4供货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1.5供货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甲乙双方履行完第一年合同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服务评价后决定是

否与乙方续签第二年合同;

1.6报价方式:折扣系数报价;

1.7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合同;

1.8质量要求: 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以及国家、省级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

1.9质保期:1年;

1.10结算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制作、安装安全标识,待供货周期结束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实际发生的数量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全部货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在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在响应文件内附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价;

2.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5供应商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询价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成交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2.6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项目询价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2.7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询价项目;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询价文件获取采用网络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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