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机场捷运系统)消耗性物资应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04-27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机场捷运系统)消耗性物资应急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为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机场捷运系统)开通试运营,进行相关消耗性物资应急采购。

1.3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4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机场捷运系统)消耗性物资应急采购,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

1.5供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供货完毕。

1.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询价文件要求(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2.4其他要求:

2.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询价响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及要求

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3.2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

3.2.1报价函;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2.3询价响应报价表;

3.2.4营业执照复印件;

3.2.5承诺函。

3.3报价文件正本壹份

4.报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 4 月 27 日至2025年 4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询价文件。

5.报价响应及报价文件递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30 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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