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区烟囱下新增消防设施比选公告

2025-04-27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北区烟囱下新增消防设施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为主的专业垃圾处理公司,可处理生活垃圾4500吨/天,项目配置:垃圾焚烧线6×750t/d+发电机组3×35MW。

2.2 项目名称: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北区烟囱下新增消防设施

2.3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4 履约期限:60日历天。

2.5 比选范围:

2.5.1 火灾报警控制器,JB-QG-GST5000增加两个回路卡,主机通讯联网卡通讯,

CRT图形显示联网系统,制作图形显示器,中控室根据报警地址码知道报警位置,实现准确监测火警;

2.5.2 北区烟囱下、栈桥下库房、3.5管道夹层、电缆夹层、项目增加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配管及穿线,室外开挖埋管及回填恢复;

2.5.3 南北区烟气垮、南北区石灰浆制备及飞灰固化区域、宿舍楼D栋区域项目由

于年限长久,线路及设备腐蚀和泡水原因,整改更换

2.5.4 因考虑中控室主机整体联动,本次新增加的报警设备由安装施工单位联系消

防维保单位接入主机联动编程,维保单位调试编程配合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5.5 负责产品安装后进行竣工图及档案资料移交;提供竣工图、产品合格证、隐

蔽工程记录及调试报告;

2.5.6 对使用单位运行人员培训。

2.6 技术要求:

2.6.1 消防设施安装技术要求是确保消防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可靠运行的关键,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等);

2.6.2 施工单位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消防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强制性认证(CCCF)或型式检验报告;管道、阀门、喷头等耐压部件需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2.6.3 安装环境避免与其他管线(如电气、燃气)交叉干扰,预留检修空间;

2.6.4 感烟探测器距空调送风口≥1.5m,至墙壁≥0.5m;探测器倾斜角≤45°,确认灯方向朝向人员入口;消防线路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如NH-RVS);明敷管线需刷防火涂料,金属管/槽需接地;消防控制室接地电阻≤4Ω,主机预留10%余量;手动报警按钮距地面1.3~1.5m,声光警报器≥2.2m。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合法电子章或公章)。

3.2 近一年纳税信用评级不低于D级(提供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合法电子章或公章)。

3.3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2024年已经完成审计的可以提供2024年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合法电子章或公章)。

(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记录有经营异常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合法电子章或公章)。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投标中没有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况,投标人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面件(加盖投标人合法电子章或公章)

3.5 履约能力要求

具有满足投标项目能力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安全环保管理能力、以及遭遇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市场变化等事件(如:疫情、天灾、安全事故、市场不利变动等)的应急处理等能力和资质(提供承诺书)

3.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中标公示结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侯选人开展尽

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①是否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资产被接管或冻结,②综合考察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包括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实施能力、业绩等进行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调查考察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中标人;如果调查考察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同的考察,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业绩:至少具有1个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类似业绩;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比选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存在虚假行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中选资格,没收报价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比选报价文件的获取

请比选申请人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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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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