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及原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7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及原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及《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修订稿)》(昆安居〔2023〕275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及原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及原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2.2项目编号:MQZB
2.3项目地点:位于昆明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4项目概况: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涉及两个会计年度。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从2019年9月至2025年4月,涉及七个会计年度。昆明惠玥公司原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涉及1个会计年度。本项目费用预算为5.2万元。
2.5服务范围:(1)选聘审计机构负责对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及原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工作。(2)审计期间:昆明惠筑公司原董事长审计期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涉及两个会计年度;昆明惠玥公司原董事长审计期间从2019年9月至2025年4月,涉及七个会计年度。昆明惠玥公司原总经理审计期间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涉及1个会计年度。(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2.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3.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投资、资本资金运作、资产处置、物资和服务采购、担保借款捐款等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情况(即:“三重一大”决策情况);4.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经营利润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情况;5.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运转情况;6.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8.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9.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a.“三公”经费及职务消费情况;b.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11.任期内新增加的债务和形成的不良资产、损失浪费、抵押、担保风险情况;12.对以往巡察、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13.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2.7服务质量: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拦标价:5.2万元。
备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谈判报价,不得低于合理的成本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拦标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恶意竞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为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方为有效。)。
3.4企业业绩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例及以上(含2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
3.5拟派项目团队要求: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不得少于5人(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含)以上3人。
3.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方为有效。)。
3.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竞谈申请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竞谈申请人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8企业信誉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提供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争性谈判报名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