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兴华路(站前街-古城街)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兴华路(站前街-古城街)监理

2.2项目编号:JLZp0250422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60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北部城区内;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登录后查看)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全部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7日16时00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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