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混凝土预制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28

项目编号:POWE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的混凝土预制管,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平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乐平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位于江西省乐平市鸬鹚乡及众埠镇境内,库区防护工程共29个防护片区,22个抬田片区,分别位于乐安河左右岸、建节水左右岸、曹溪水左右岸及建节水与曹溪水交汇处。

本工程新建(加固)29座防洪堤,堤线总长65.653km,其中土堤59.319km、防洪墙6.334km;抬田片共22处,总面积13285.1亩;新建电排站35座,总装机2314.5kW;提灌站17座,总装机163.5kW。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开挖288万m³,土石方填筑2240万m³,混凝土22万m³以及节制闸、交通闸等机电金结设备安装、信息化等项目。

本工程通过实施新建堤防、抬田等工程,可减少征迁人口5.68万人,减少征迁房屋626.6万㎡,减少淹没耕地1.96万亩(防护区内0.63万亩,防护区外抬田1.33万亩)。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的混凝土预制管,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自卸无卸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数量:19070米。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预制管

Ф1000mm*2000mm

m

10000

 

2

混凝土预制管

Φ400mm*2000mm

m

620

 

3

混凝土预制管

Φ600mm*2000mm

m

1420

 

4

混凝土预制管

Φ800mm*2000mm

m

6780

 

5

混凝土预制管

Φ2000mm*2000mm

m

250

 

合计

19070

 

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4、交货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7年10月31日,批次供货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具体采购需求为准,开展备货、供货事宜。乙方应于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3日内按甲方书面通知载明的分批供货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并完成备货,并发货至指定位置。上述相关物资供货周期不应超出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周期,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调整,调整后的供货周期以相关补充文件为准。

5、交货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者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若甲方对物资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质量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物资质量的特殊要求为:产品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家标准》(GB/T11836—2009)。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乙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争议时,按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7、材料的报价为到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自卸无卸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调价。

8、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接货后取样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乙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付款方式

9.1到货款:先货后款,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乙方当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甲方财务挂账后,次月25日前支付已挂账部分材料款80%,剩余15%材料款于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预留5%的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2027年12月31日起六个月,若无质量问题时,质量保证金于60日内返还。

9.2支付方式:R银行转账、R在线支付、R银行承兑、R供应链融资、R电子支付凭证。银行转账部分不低于50%,非现金支付部分不高于50%。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本次采购产品同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1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混凝土预制管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至今)的供货合同分别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09日17:00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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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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