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7预算金额(万元):355.992
最高限价(万元):355.992
采购需求:标段一: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2套;4G采集器(冷链监控)30台;医用冰箱6台;离心机1台;全自动流式样本前处理仪1台;标段二:全自动血栓/止血分析仪2套;血气分析仪2台;相差显微镜1台;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1台;标段三: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1台;全自动粪便分析系统1台;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1台;标段四:超纯水机1台;液体分配器6台;医用煮沸消毒器1台;全自动顶空进样器1台;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1台;气相检测软件1套;氢气发生器1台;空气发生器1台;顶空瓶1台;封口器1台;通风橱1台;排风管道1台;标段五:手术病人对接车4辆;医用电钻2台;动态心电图记录盒4个;动态血压记录盒14个;标段六:婴儿培养箱2台;新生儿T组合复苏器1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标段七:超声刀1台;电子胆道镜1台;胰岛素泵1台;标段八:除颤监护仪1台;遥测心电监护仪(一拖八)2套;输液泵9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8: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所投标段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1)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五: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8)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八: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7、8】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7 06:00至2025-05-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