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射阳县技防城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28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射阳县技防城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1.3 项目划分3个标包,每个包中选人数量1家,中选份额占比100%。预算金额:3543350元(含税),3243340.71元(不含税),其中 标包1(海河镇区域):639662元(含税),574000.72元(不含税)。标包2(千秋镇区域):788268元(含税),724293.57元(不含税)。标包3(海通、四明、临海镇区域):2115420元(含税),1945046.42元(不含税)。

1.4 采购内容:ICT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质保期:5年。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包1(海河镇区域):639662元(含税),574000.72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销售部分504000元(税率13%),不含税446017.70元;物联网集成部分135662元(税率6%),不含税127983.02元。标包2(千秋镇区域):788268元(含税),724293.57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销售部分331200元(税率13%),不含税293097.34元;物联网集成部分10668元(税率6%),不含税10064.15元;5G集成部分446400元(税率6%),不含税421132.08元。标包3(海通、四明、临海镇区域):2115420元(含税),1945046.42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销售部分866400元(税率13%),不含税766725.66元;物联网集成部分532320元(税率6%),不含税502188.68元;云计算部分716700元(税率6%),不含税676132.08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应答。

2.2.5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标包一:31万元;标包二:39万元;标包三:105万元)及以上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的信息化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

(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2时00分至2025年5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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