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东南门停车场运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编号:SDHY20250423

4.项目内容:见下表。

名称

经营

业态

内容

车位数/

房屋面积

竞价底价

租赁

年限

(年)

递增

比例

竞价

方式

泉城公园东南门停车场运营权租赁

面向市民游客开放的计时收费停车场,其中配套管理房仅可作为管理兼监控室、资料室使用,不允许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车位

60个

单价

(元/车位·天)

年租金

(元/年)

3

5%

(每两年递增一次)

公开

竞价

12.00

262800.00

配套

管理房

24

平方米

单价

(元/平方米·天)

年租金

(元/年)

1.10

9636.00

合  计

/

272436.00

停车场保洁费按照单价7.83元/平方米•年,停车场面积1629.31平方米,每年保洁费[12757.50]元。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的保洁费,甲方按年度向乙方开具合法票据。由甲方指定的园容绿化保洁服务公司负责停车场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达到甲方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5、竞租项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8762号泉城公园东南门

二、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竞租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自行查询竞租人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

4.不同竞租人之间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价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竞租人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直系或近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情形。

5.具有停车场相关经营业绩。

6.租赁期间,竞租人严格遵守“公园姓公”的各项要求,为市民游客提供服务,对市民游客开放。严禁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与本项目经营业态无关的经营内容。

7.竞租人需使用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道闸、停车收费系统等设备设施并缴纳使用费。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减免收费。合同期内,由承租人承租进行经营,负责停车管理、停车服务,向招租人缴纳租金。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相关设备、设施由竞租人自行处置并恢复招租人原地面状况,招租人不承担承租人损失赔偿责任,停车场配套管理房兼监控室、资料室等功能,不能作为经营使用。

8.必须严格按照招租人划定的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做到一车一位,不得私自更改或增设停车位,不得在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停放车辆。

9.竞租人不得存在承租后拒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情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获取竞价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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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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