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预算金额:498.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对掺杂使假等违法添加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办法。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承检方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完整的《质量手册》,规范从采样、检测、数据报送的全流程,并明确列出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程序性文件、相关记录表及作业指导书,确保各方面工作满足任务需要。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
包名称 |
省份 |
工作内容 |
采样数量(份) |
4 |
任务4 |
西藏自治区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21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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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1000 |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16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20 |
|||
5 |
任务5 |
山西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300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1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江西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5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35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20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11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6 |
任务6 |
黑龙江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600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83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15 |
|||
湖南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2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贵州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1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3 |
|||
7 |
任务7 |
吉林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40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1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广东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85 |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1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55 |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1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10 |
|||
河南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28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8 |
任务8 |
北京市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30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辽宁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165 |
||
婴幼儿奶源监测 |
7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浙江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6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5 |
|||
云南省 |
生鲜乳例行监测 |
190 |
||
《生乳》国标指标监测 |
15 |
|||
9 |
任务9 |
全国 |
生鲜乳监测复检 |
2348 |
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详见采购合同。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3)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的规定,属于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4)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6)投标人应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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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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