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员工食堂厨具用品、日杂及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员工食堂厨具用品、日杂及低值易耗品,服务期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符合食品、卫生以及环境管理等相关要求,具有给其他单位食堂配送经验,且服务好、质量优。

2.4.2在以往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需提供承诺函作为佐证。

2.4.3中标方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7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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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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