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妇幼保健院病理科设备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8项目概况
受泰宁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对[350429]LH[CS]2025003、病理科设备一批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病理科设备一批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9]LH[CS]2025003
项目名称:病理科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8,900.00元
采购包1(病理科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698,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98,900.00元
磋商保证金: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病理科设备一批 |
1(批) |
否 |
按合同要求 |
698,9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8至2025-05-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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