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新打卤井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一、项目概况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非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易编号:FC-GC 2.2 项目名称: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新打卤井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肥城市边院镇 2.4 项目概况: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拟新钻两对卤井,满足公司制盐车间生产卤水供应需求。 2.5 工期要求:自开工通知单下达之日70日历天内完成。 2.6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井管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设计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2.7 招标范围:按照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完成两对卤井组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钻前工程、钻进、下套管、固井、止水、洗井、试水投产、人员设备撤出等作业;录井(含岩屑、钻时、泥浆录井、温度、采样等);地球物理测井及成果报告;现场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成果报告与原始资料提交等。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619.722838万元(含暂列金42.045704万元)。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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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新打卤井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按照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完成两对卤井组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钻前工程、钻进、下套管、固井、止水、洗井、试水投产、人员设备撤出等作业;录井(含岩屑、钻时、泥浆录井、温度、采样等);地球物理测井及成果报告;现场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成果报告与原始资料提交等。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钻探、资源勘查、水工环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钻井深度700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或与本项目施工有影响的其他工作任务;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钻井深度700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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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5-20 09:00:00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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