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500MW陆上风电项目中广核风电场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招 标 公 告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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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500MW陆上风电项目中广核风电场塔筒及附属设备运输项目

运 输 地 点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500MW陆上风电项目中广核风电场现场指定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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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范 围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500MW陆上风电项目中广核风电场项目共有20套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塔架附件。单机容量10MW,塔架单套重量445.609吨,20套塔筒(包附件)总重8912.18吨。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500MW陆上风电项目中广核风电场现场机位车板交货。运输距离约700km,实际准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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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标 准

运输方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运输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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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要 求

1、按招标方通知,投标方车辆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按约定的时间到达装车地点。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投标方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并根据道路情况选择运输车辆。

2、如因投标方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工程延误,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完成20套塔架交货后运输项目结束,因业主原因推迟供货招标人不补偿中标单位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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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质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8、运输方必须同时具备2套(10台)以上车辆承运塔筒的运输能力,且车辆各项性能满足本项目塔筒货物运输要求。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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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简介

(4)服务流程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6)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 )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有效)

(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加盖公章有效)

(9)运输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

(10)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近2年承运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1)运输方案(含探路报告)(加盖公章 ),未提交探路报告的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份数

各投标人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料外,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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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提交账户:

(登录后查看)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我公司有款项未付清,可将其中3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出具承诺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条或承诺函,该投标保证金凭条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函件必须先发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邮箱(1096197028@qq.com),投标方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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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日期:2025  年04月30日;

截止时间: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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