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田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济源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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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田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济源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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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5-67 | |||||||||||||||
2、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田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济源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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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包二:2025年济源五龙口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安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并服务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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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有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复印件(社保证明中须体现项目总监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查询内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上述两个包段同时报名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段。供应商在两个包段都获得中标资格的,按照包段顺序依次定标,不得自由选择所中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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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29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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