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千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4-28
一、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887.76万元,招标人为千阳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填埋场一区堆体整形及封场改造,面积2.57万平方米。主要工程量包括:垃圾堆体整形约20294平方米,坡面垃圾整形约5754平方米,封场面积20294平方米,坡面治理5754平方米,新建导气设施8座,新建堆场内排水沟984米,重修截洪沟117米,清理疏通截洪沟479米,新建直径1000圆形砖砌检查井2座,敷设d600钢筋混凝土二级管19米,敷设d800钢筋混凝土二极管24米及其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千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千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2.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并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2022年04月至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出具时间须在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内);

5、业绩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4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各一份,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网查业绩截图);

6、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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