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81.采购条件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项目已经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文件)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2.2项目编号:M41
2.3项目概况:
(1)许平南高速许昌至平顶山至南阳段于2004年12月建成通车,起讫桩号为G1516K693+493~G1516K707+357、G0421K000+169~G0421K48+000、S83K188+831~S83K290+381,主线全长163.245公里,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8米,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沿线经许昌、襄城县、平顶山、叶县、方城、南阳市宛城区;主要地形是淮河冲积平原、沙颖河河谷冲积平原和南阳盆地山前波状倾斜平原,地势平坦。方城县境年均降雨量815.8㎜,南阳年均降雨量793.4㎜。
(2)南林高速安阳至林州段于2006年10月建成通车,起讫桩号为S22K97+522~S22K146+700~林州站,主线全长52.467公里,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南林高速公路林州至省界段于2012年11月建成通车,起讫桩号为K146+000~K185+705,主线全长39.705公里,标准为山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行车速度80、100公里/小时,沿线经安阳市龙安区、安阳县、林州;安阳市区及安阳县境内属平原微丘区,林州市境内属于于山岭重丘区,主要有平原、丘陵、剥蚀基岩低山区、山间凹地等。年降雨量最大1248㎜,最小219㎜。
2025年河南省高速公路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将防控路段按面临的灾害风险分为三类,其中一类路段为风险路段,二类路段为重点关注路段,三类路段为一般路段。许平南公司管养的高速公路有一类路段23公里,二类路段51.7公里,三类路段180.723公里。根据2025年河南省高速公路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对许平南公司管养的高速公路进行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主要排查内容包含:防控路段分类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建立联强协调和防御机制,建立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储备项目库。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主要是路段风险辨识和评估,涉灾隐患点排查,管理机制的自查,建立风险和隐患清单,管控阈值动态评估等。具体工作内容包含7个方面任务,分别是路段管理单元包保责任划分、路域外灾害隐患点风险评估、灾害风险路段辨识、山洪淹没区路段风险评估、涉灾隐患点排查、管理机制隐患自查以及风险隐患数据填报。路域外灾害隐患点及灾害风险路段辨识涵盖在高速公路用地限界外5公里廊带范围内;涉灾隐患点排查涵盖全线边坡、桥涵、隧道及防洪、排水设施和保障措施等逐个单元全面开展排查。
2.4采购范围:上述项目防控路段分类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方案,建立联强协调和防御机制,建立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储备项目库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工作地点:安林、林长、许平南高速。
2.6施工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许平南公司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汛期结束。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2名具有高级职称,其他人员4名,具有中级职称。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承灾体隐患排查工作或类似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5年5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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