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永宁回迁房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2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09 17:00

  招标编号:DLF(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永宁回迁房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该项目用施工升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永宁回迁房项目(太平湾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位于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内。

总用地面积约6.17万㎡,计容面积约8.02万㎡,总建筑面积8.78万㎡,容积率1.3,主要建筑为8F-11F住宅及其他配套建筑,部分区域设置地下室(层数为1层)。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围挡工程,基坑开挖,主体建筑结构工程、门窗、保温、防水、外立面装修(包含真石漆、石材、铝板、玻璃等)、室内粗装修、住宅公共区域装修、室外台阶坡道散水、栏杆工程、机电工程、停车位划线、标识标牌;电气、智能化、有线电视及电话网络、消防电、景观电;红线内市政配套(包含雨污水、给水、热力、消防、弱电、燃气等);电梯采购及安装、景观施工、临时电工程、太阳能工程等。

施工工期:预计工期518天。工程造价:21071.02万元。

施工地点: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内。

2.2招标内容:施工升降机租赁,详见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1.2 供应能力:具有招标所需相应的租赁设备的相关证件、操作人员须持有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需有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

3.1.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出厂年限原则上5年以内,提供产品相关证件(出厂合格证、发票、购置或转让合同等)。

3.1.4 供货业绩:具有近3年(2022年-2024年)同类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设备租赁业绩。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垫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可开具建筑服务*带人机械租赁费发票及机械租赁*机械租赁费发票。

3.1.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2022-2024年)期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或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限制交易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列为失信企业或失信人(特指法人);需提供 2022-2024 年期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至少 1 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9日8时00分至2025年05月09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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