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9

公告截止时间:2025-05-06 08:30:00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和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本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社会各单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上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一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2.2招标内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和安装作为一个包件进行招标。

2.3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2.4交货地点、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四路184号;

工期要求:在中标通知书正式发出后的1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且该期限不得超越2025年6月10日完成设备联调联试及验收(即交钥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并在资质、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你单位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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