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5-2027年下属10座风电场站风机塔筒、叶片清洗及叶片维修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2025-04-29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5-2027年下属10座风电场站风机塔筒、叶片清洗及叶片维修服务框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及招标范围:云南分公司下属10座风电场风机叶片修复、机组叶片及塔筒清洗,包括但不限于:叶片修复,塔筒、叶片清洗,叶片内部检查及质保服务。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投标人为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生产销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0支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维修合同业绩及1项塔筒或叶片清洗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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