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金矿外围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4-29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5(登录后查看) |
标段名称: | 元江县金矿外围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21 09:00 |
开标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6508.1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元江县金矿外围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主要是对元江县金矿外围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及废水进行风险管控,控制废渣及废水中重金属、氰化物向周边环境的迁移,保护周边农用地及地表水体。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具体内容包括:(1)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勘察部分和设计部分的所有工作任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设计后期服务一直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并收到相关部的验收意见为止,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工程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叁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叁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所示:(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定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往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注: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如2024年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则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惩戒”的网页截图)。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内容。(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5-21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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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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