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乏汽换热器配套物资及三、四号机供热抽汽管道互联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9

1. 招标条件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乏汽换热器配套物资及三、四号机供热抽汽管道互联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五号机乏汽换热器配套物资及三、四号机供热抽汽管道互联物资采购共67项物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乏汽换热器配套物资及三、四号机供热抽汽管道互联物资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署盖章后,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完成;

2.6 招标范围: 华能河北分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五号机乏汽换热器配套物资及三、四号机供热抽汽管道互联物资采购,包括阀门、管道、管件、热工仪表、电缆等配套备件共67项物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火电厂阀门或膨胀节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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