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地铁供电分公司2025年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4-29
一、招标条件

北京地铁供电分公司2025年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QTpA250027),已由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批准(关于下达2025年预算分解的通知(地供电财文〔2025〕14号))),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蓄电池及配套在线监测装置的供货、包装、运输(含二次运输)、卸货、仓储、拆旧、运旧和伴随物资的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技术支持、文件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105151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其它说明: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1.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已完成的铅酸蓄电池采购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制造商生产证明文件(需加盖制造商公章)。1.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已完成的铅酸蓄电池采购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制造商公章);(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本次招标项目申请人须提交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3.本货物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获取时间:2025-04-29 17:00:00-2025-05-0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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