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采埃孚汽车安全系统(张家港)有限公司智慧食堂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9
一、项目内容:采埃孚汽车安全系统(张家港)有限公司智慧食堂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从事本项目的合法资质。

2、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投标人具有与金融机构或政府单位签订的软件开发服务及配套硬件设备类似业绩案例(以合同为准)。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授予合同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我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我行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我行继续使用合同项下的服务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9、投标人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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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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