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02包通信链路租用招标公告
2025-04-29预算金额:1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7.9998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产品名称 |
数量 |
服务/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2 |
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02包通信链路租用 |
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02包通信链路租用 |
1项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为做好北京市交通管理工作,北京市交管局开展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第三期)工作,计划在四环路出入口新增129处通信点位,用于支撑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卡口等设备。本项目是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采购(第三期)的配套工作,采用租用运营商链路的方式,接入交管局智慧交通感知网,统一管理通信链路。 |
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信链路接入通知后,30天(日历日)内完成链路整体接入工作(包括网络传输设备安装),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出具第一份《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后,项目整体进入通信链路租用期,按照第一份《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中确认的开通之日起,租用期计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30 至 2025-05-0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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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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