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02包通信链路租用招标公告

2025-04-29
项目名称: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

预算金额:1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7.9998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服务/产品名称

数量

服务/交货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2

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02包通信链路租用

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三期)四环路部分02包通信链路租用

1项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为做好北京市交通管理工作,北京市交管局开展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第三期)工作,计划在四环路出入口新增129处通信点位,用于支撑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卡口等设备。本项目是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采购(第三期)的配套工作,采用租用运营商链路的方式,接入交管局智慧交通感知网,统一管理通信链路。

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信链路接入通知后,30天(日历日)内完成链路整体接入工作(包括网络传输设备安装),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出具第一份《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后,项目整体进入通信链路租用期,按照第一份《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中确认的开通之日起,租用期计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30 至 2025-05-0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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