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综合调整压裂试气工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9

2025年综合调整压裂试气工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综合调整压裂试气工程服务项目(二次)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预计开展6口致密气井主力层、非主力层、页岩气和深层煤层气储量评价。

2.2招标范围

包含搬迁安装、压井、起原井管柱、拆装压裂井口、通井、刮削、洗井、配合射孔、起下压裂管柱、备水配液、压裂、放喷排液、配合泵送桥塞、钻磨桥塞、下完井杆管柱(冲砂、下泵)、求产、拉运甲供材料等,在承揽的业务范围内完成施工准备、压裂试气作业、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录取等工作事项以及甲方特定的要求事项。

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实际产能建设任务计划进度为准。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区域。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本项目预估金额为828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试油、压裂酸化企业资质,拟派队伍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压裂、试(气)油队伍资质(证书施工区域:无限制或仅限煤层气公司所属区域施工);或者承诺开工前取得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试油、压裂酸化企业资质,拟派队伍取得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压裂、试(气)油队伍资质(证书施工区域为其他区域的应变更为仅限煤层气公司区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②具备有效的井下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一项压裂试气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6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

3.4.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6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须组建项目部,人数至少4人,包括项目经理1名、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含井控)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职资料员1名,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井控、HSE和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均须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各人员要求如下:

①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4年及以上的队伍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不限,投标人自行提供)、持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②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井控证。

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2投标人至少提供4支试气施工队伍,每支队伍至少配备6人(每支队伍设队长、司钻、安全员、技术人员各一人)。各人员要求如下:

①试气队伍中人员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井控、HSE和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均须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

②司钻作业人员具备有效的司钻作业操作证。

③每支队伍中除司钻人员外至少有1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吊装指挥、低压电工证。

④队长须从事过3年以上的修井工作(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不限)。

⑤技术员从事过3年以上的修井工作(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不限)。

须提供上述队伍人员中队长、技术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3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支压裂队伍的施工力量。

①施工压裂队人员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人员配备至少24人,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井控、HSE和硫化氢培训合格证,均须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设置队长、技术员及其他操作工等岗位,具备齐全、有效的压裂作业涉及的相关证件,且数量满足要求。

②要求压裂队队长、技术员具有3年以上施工经验(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不限)。

③压裂队伍中至少4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指挥)。

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④响应人具备资料解释和分析处理,能够出具专业的技术总结报告,同时还要有实验室分析化验和试气工程设计中要求的测试能力。

⑤项目经理在岗时间不低于70%。

⑥现场实际施工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提供人员相符,确需变更人员的,需提供公司人员变更正式文件或说明。

⑦应有专业的配液队伍,具备现场配液能力,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3.7车辆及设备要求

①提供的4支试气施工队伍,每支队伍均需配备1台修井机或通井机(额定载荷不小于50t,以车辆生产名牌为准),修井机出厂年限不得超过15年,须具备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井架检测报告,出厂年限以车辆铭牌日期为准,若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和铭牌和实物照片,若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和铭牌和实物照片。

②提供的4支试气施工队伍,每支队伍均需配备35MPa液压双闸板防喷器(必须采购符合本项目使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具备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③投标人应配备700型及以上水泥车,至少2台,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④值班车辆2台,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要求,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5月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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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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