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雅江公司2025年-2027年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4-29

1. 招标条件

华能雅江公司2025年-2027年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

2.2 规    模:

(1)拟采购风电项目4个,暂估容量范围为:10MW-100MW(不含100MW)1个,100MW及以上容量(含100MW)3个。

(2)拟采购风光储互补项目1个,风电项目规模初拟为50MW(包含)-100MW(包含),光伏项目规模初拟为10MW(包含)-50MW(包含),仅光伏项目初拟配置20%、4h储能系统。

(3)本次采购上述合计5个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雅江公司2025年-2027年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西藏自治区各地市

2.5 服 务 期: 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在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开展可研工作的项目属本标段,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各阶段服务期限按发包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公章的通知公章联系单为准。

(1)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2)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通过甲方内部验收后,根据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交给甲方。

(3)项目前期专题专项和初步设计工作,由甲方根据项目竞配及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再确定。

2.6 招标范围:包含测风数据分析、风机机组选型、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前期全部专题专项(不含接入、消纳、电能质量)、微观选址报告及项目初步设计。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全部专题专项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报告,需取得归口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审查及批复意见,完成收口。各阶段相关报告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项目备案(核准)、工程报批等前期相关要求。同时,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新能源项目资源竞配、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

2.7生效条件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开展项目相关工作,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和最终实施总容量不足或超出暂估总容量,同时招标人有权就某地区的特殊项目单独招标,单个项目分阶段实施、分阶段生效,前置条件不满足,则不继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未开展的任务乙方不得提出索赔。

每个项目独立实施,分阶段生效具体如下:

(1)风资源分析和机组选型

完成测风数据分析和机组选型分析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该阶段生效。

(2)投资机会研究

编制完成单个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该阶段生效。

(3)可行性研究及全部专题专项

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审查意见,办理完成前期全部专题专项手续,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备案,该阶段生效。

(4)微观选址及初步设计

单个项目编制完成微观选址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取得初步设计报告正式审查意见,该阶段生效。

2.8中标原则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2名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直接签订框架协议合同,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承担项目数量的比例为60%:40%,招标人有权根据单个项目履约和考核情况对中标人项目数量承担比例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因项目大小而拒绝,项目委托后,若中标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委托工作,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由另一中标人承担。

框架招标的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模、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模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提出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陆上风电或光伏可研(或初步设计)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取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对应的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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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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