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9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安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安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WZ00101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96.85万元
2.8 服务期限:3年
2.9 招标范围:长丰县建筑垃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96.85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1日10: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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