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交评咨询(第二次)
2025-04-291.1项目名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交评咨询(第二次)
1.2采购编号:HBC
1.3采购内容及范围:该项目涉及的红线内外一期二期的所有交通设计和专家审查工作和服务工作。涉及上虞区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区块面积 64741 ㎡,基地外围做好疏散和停车设计,基地内部和外部交通模拟分析等(最终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采购控制价:30万
1.5服务期限:不晚于主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
1.6 质量要求:合格。(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社保证明和职称证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有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15万元及以上或设计面积3万㎡及以上交评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信誉和资信要求:
未有以下情形:包含但不限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等情形;(提供信誉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信誉声明)。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 本次采购 不允许 分包。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 4 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 5月 4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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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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