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桂冠岩滩公司扩建(岩滩二期)进水口引水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9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5-13 17: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西桂冠岩滩公司扩建(岩滩二期)进水口引水渠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岩滩扩建(岩滩二期)进水口引水渠改造已由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桂冠电力2025 年第一批技改修理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大唐桂冠生[2024]51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X-202504017
2.2 项目名称:广西桂冠岩滩公司扩建(岩滩二期)进水口引水渠改造项目2.3 建设地点:大化县岩滩镇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主要包括:
2.4.1. 水下挂网喷混凝土拆除600m3;
2.4.2. 水下石方开挖2790m3:
2.4.3. 水下混凝土破碎挖除480m3:
2.4.4. 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浇筑3930m3;
2.4.5. 水下钢筋安装84t;
2.4.6. 水下锚杆安装445 根;
2.4.7. 水下模板安装1500m2;
2.4.8. 水下沥青木板150m2;
2.4.9. 其他缺陷修补20m2;
2.4.10. 水下石块等沉积物清理135m3;
2.4.11. 218 平台施工过程滚石防护措施一项

2.4.13. 备用滤水器取水口封堵,涉及2 个管口(管径为DN800/DN600 异径管),管口高程▽206.50m,要求采用钢结构封堵。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4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
(1)岩滩扩建(岩滩二期)进水口引水渠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水下挂网喷混凝土拆除600m3;水下石方开挖2790m3:水下混凝土破碎挖除480m3: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浇筑3930m3;水下钢筋安装84t;水下锚杆安装445 根;水下模板安装1500m2;水下沥青木板150m2;其他缺陷修补20m2;水下石块等沉积物清理135m3;218 平台施工过程滚石防护措施一项。

(2)对岩滩公司扩建工程备用滤水器取水口拦污罩割除,对取水口进行水下封堵,待岩滩公司将阀门更换完毕后恢复取水口和拦污罩。管口高程▽206.50m,数量2 个,喇叭吸水口管径DN800/DN600 异径管,封堵材料要求采用刚结构,钢结构直径要求大于取水口直径,钢结构内侧带有一圈环形止水橡胶板,采用螺杆进行紧固密封,确保更换阀门期间不漏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10 年(2015 年4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个及以上水下混凝土施工或水下混凝土结构补强加固项目业绩,单个业绩合同内水下混凝土浇筑方量2000m3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工程量清单)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投标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CA

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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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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