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合山公司670MW机组W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工程示范系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9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5-13 17: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西桂冠合山公司670MW 机组W 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
烧工程示范系统建设EPC 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桂冠合山公司670MW 机组W 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工程示范系统建设EPC 总承包项目 改造已由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 大唐桂冠生【2025】61 号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X-202504015
2.2 项目名称: 广西桂冠合山公司670MW 机组W 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工程示范系统建设EPC 总承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电北路1 号
2.4 建设规模: 本工程采用直接燃烧耦合的独立喷燃生物质掺烧系统,建设厂内生物质贮存、卸料系统,给料系统,入炉气力输送系统及入炉喷口接口(含电控设备改造)。系统按最大掺烧量12t/h 设计,预计年处理能力4 万吨,掺烧比例2.5%,掺烧生物质燃料来料粒径控制<5cm,水分控制在10~25%; 2.5 计划工期: 2025 年06 月10 日至2025 年08 月31 日,82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 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存储、设备安装、系统调试、72h 满负荷试运行、消缺、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性能试验考核配合、检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3.2.1.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1.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3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4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 项及以上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生物质掺烧EPC 改造业绩或100t/d 及以上生物质掺烧的EPC 改造业绩,满足以上任一要求的1 个设计业绩和1 个施工业绩视为一个有效的EPC 业绩(生物质指的是农林废
弃料、污泥、生活垃圾等有机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3.2.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投标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CA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