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屋顶防水及石材幕墙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9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屋顶防水及石材幕墙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ZHB-;

3.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计划工期

施工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元)

1

办公楼屋顶防水及石材幕墙维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370039.00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5.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说明;

4.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9.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供应商单位),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建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须承诺本公司拟派的高空作业人员均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证。(格式详见附件);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发票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9日下午17:00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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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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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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