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1、2号机组三改性能验收试验招标公告

2025-04-29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5-12 17:00:00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1、2

号机组三改性能验收试验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1、2 号机组三改性能验收试验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LNJZRD-F001
2.2 项目名称:(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1、2 号机组三改性能验收试验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800 号
2.4 建设规模:600MW(2x30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6 月1 日-2026 年11 月01 日。518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合理安排试验工期并根据招标方要求依据现场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如因招标方原因需投标方暂停试验,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增加。(具体试验日期根据电网批复情况而定,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由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的工期更改或延误由双方商谈确定);乙方接到通知后48 小时内组织人员、工器具到达现场。

2.6 招标范围:完成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1、2 号机组三改试验项目;并完成1、2 号机组DCS 改造前一次调频试验、深调工况下AGC试验;1、2 号机组DCS 改造后一次调频试验、AGC 试验通过试验,检验机组是否达到国家、行业的相关试验及检验标准,分析、计算技术试验指标后,出具正式盖章版性能试验报告。具体试验项目见下表:

序号

试验名称

单位

数量

锅炉额定出力试验(包含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脱硝系统氨逃逸测试报告),并出具试验报告

台次

锅炉最低稳燃负荷试验 (包含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脱硝系统烟气温度、

台次

烟气流量氨逃逸测试报告,只做纯凝工况),并出具试验报告

发电机组额定功率 (TRL) 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台次

300MW 机组最小出力试验中关于低压缸排汽流量计算部分的报告(含供热和纯凝工况)

台次

热电联产机组中的热负荷与最大和最小发电功率关系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台次

汽轮机调速系统参数测试建模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台次

深调工况下发电机组PSS 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台次

220kV I 母/II 母关口计量电压互感器、热城1#线、热城2#线电流互感器比差角差试验(共计12 个互感器)

220kV I 母、220kV II 母电压互感器、热城1#线、热城2#线电流互感器二次实负荷检测(共计12 个互感器)

1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前一次调频试验

2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前一次调频试验

1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前深调工况下AGC 试验

2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前深调工况下AGC 试验

1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后一次调频试验

2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后一次调频试验

1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后AGC 试验

2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后AGC 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应提供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涉网试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 项(业绩中试验项目包含发电机组AGC 试验或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试验或PSS 试验或励磁建模试验或调速系统动态调节性能试验)。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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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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