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观澜云璟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县观澜云璟开发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发改备(2025)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等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清水县福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和施工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4943 ㎡(约 22.41 亩),总建筑面积 44320.25 ㎡,地上建筑面积 38073.11 ㎡,地下建筑面积 6247.14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容积率:2.55,建筑密度 30.12%;绿地面积 3167.92 ㎡,绿地率 21.20%;最大建筑高度 55.10 米;居住户数 258 户,新建停车位 142 个及配建新能源充电设施,绿化、亮化、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等。本次招标不含10KV 配供电工程。
2.1.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清水县城区,项目位于清水县中山北路以西,水利局家属楼以东,中山华庭一期以南,鸿伟大厦以北。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943 m'(约 22.41 亩),总建筑面积 44320.25㎡,地上建筑面积38073.11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2932.10 ㎡:商业建筑面积 4171.43 ㎡;公建建筑面积 377.84 ㎡;楼梯间出屋面建筑面积:411.74 ㎡,架空层面积 180.00 ㎡),地下建筑面积 6247.14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新建 1#楼、2#楼,地上十八层,一层为商业,二至十八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55.10 米;3#楼地上十五层,一至二层为商业,三至十五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49.10 米,4#楼,地上十层,一层为商业,二至十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34.65 米;5#楼地上十四层,一层为商业,二至十七层为住宅,建筑高度44.80米;6#楼地上十八层,地上一层商业,二至十八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55.05 米;7#楼地上十八层,地上一层商业,二至十八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55.10 米;8#楼地上三层(商业),建筑高度 14.06 米,基底面积 4500.57 ㎡。容积率:2.55,建筑密度 30.12%;绿地面积 3167.92 ㎡,绿地率 21.20%;最大建筑高度 55.10 米;居住户数 258 户,新建停车位142个及配建新能源充电设施,绿化、亮化、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等。本次招标不含10KV配供电工程。
2.1.3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23007.58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5200.62 万元(不含 10KV 配供电工程)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76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06 月 18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07月 18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7 年 07 月 17 日
2.1.5 其他: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的设计技术服务及管理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和保管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即从本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
护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业绩,近 5 年(2020 年 02 月 1 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4其他: 3.4.1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3.4.2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3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一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4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本次招标:
þ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设计单位 1 家和施工单位 1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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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29日18:30至2025年5月4日18: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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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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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