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2025年第一批IT软硬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9二、招标编号:CEC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国产芯片(ARM)服务器 |
数据存储型服务器B2 |
预估236台 |
8.3 |
1958.8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36台 |
2 |
国产芯片(鲲鹏)服务器 |
计算型服务器C8 |
47台 |
13 |
1170 |
1家 |
批量采购 |
计算型服务器C9 |
25台 |
13 |
|||||
计算型服务器C10 |
18台 |
13 |
|||||
3 |
AI推理型服务器 |
推理服务器 |
80台 |
18 |
1440 |
1家 |
批量采购 |
4 |
DNS域名服务器 |
DNS域名服务器 |
预估18台 |
35 |
630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12台 |
5 |
防火墙C |
防火墙C |
预估34台 |
10 |
340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26台 |
6 |
负载均衡设备 |
负载均衡设备 |
预估56台 |
8 |
448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30台 |
7 |
汇聚交换机 |
汇聚交换机C1 |
预估6台 |
47 |
2288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6台 |
汇聚交换机C2 |
预估26台 |
47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18台 |
||||
汇聚交换机C3 |
预估2台 |
47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2台 |
||||
汇聚交换机D |
预估10台 |
57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6台 |
||||
汇聚交换机E |
预估6台 |
20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6台 |
||||
8 |
AI算力集群软硬件 |
训练服务器 |
20台 |
164.8 |
5185 |
1家 |
批量采购 |
AI专用分布式存储 |
15台 |
18.6 |
|||||
AI数据交换机A1 |
2台 |
240 |
|||||
AI数据交换机A2 |
4台 |
240 |
|||||
AI数据交换机B |
2台 |
60 |
|||||
AI数据交换机C |
2台 |
25 |
|||||
9 |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及VPN设备 |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
2台 |
15 |
70 |
1家 |
批量采购 |
VPN设备 |
2台 |
20 |
|||||
10 |
TAP交换机 |
TAP交换机 |
预估9台 |
30 |
270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6台 |
11 |
NPM探针 |
NPM探针 |
预估7台 |
60 |
420 |
1家 |
框架协议供应,其中首批订单4台 |
12 |
安全流量探针 |
安全流量探针 |
1台 |
25 |
25 |
1家 |
批量采购 |
13 |
溯源分析取证系统 |
溯源分析取证系统 |
6套 |
33 |
198 |
1家 |
批量采购 |
14 |
自动化攻击渗透系统 |
自动化攻击渗透系统 |
3套 |
30 |
90 |
1家 |
批量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包1、包4至包7、包10至11采购为“框架协议+订单”供应形式,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本项目公开招标各包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和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若超过上述各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针对包1至包7、10至14: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原厂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包的全部产品唯一授权书、原厂服务承诺函。原厂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涉及同一标包的所投产品须同一品牌。
(二)针对包8:投标人应为训练服务器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原厂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包的训练服务器的唯一授权书、原厂服务承诺函。原厂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三)针对包9: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原厂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包对应产品唯一授权书、原厂服务承诺函。原厂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关于对所投产品案例要求部分:
(四)除包8(AI算力集群软硬件设备)不设案例资格要求,其余各包均设置了案例资格要求,不同标包的案例台数和案例设备类型要求有所区别,详见下表:
包号 |
采购内容(品目) |
甲方范围 |
时间 |
台数要求 |
设备类型要求 |
1 |
云服务器2-数据存储型服务器B2 |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含各省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及省分行) |
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至少1台 |
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 |
2 |
云服务器3-计算型服务器C8 |
||||
云服务器3-计算型服务器C9 |
|||||
云服务器3-计算型服务器C10 |
|||||
3 |
AI推理型服务器 |
||||
4 |
DNS域名服务器 |
||||
5 |
防火墙C |
投标产品同型号产品 |
|||
6 |
负载均衡设备 |
投标产品同型号产品 |
|||
7 |
汇聚交换机C1 |
累计首批订单数量同等规模 |
投标产品同型号产品 |
||
汇聚交换机C2 |
|||||
汇聚交换机C3 |
|||||
汇聚交换机D |
|||||
汇聚交换机E |
|||||
9 |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
累计首批订单数量或本次采购数量同等规模 |
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 |
||
VPN设备 |
|||||
10 |
TAP交换机 |
||||
11 |
NPM探针 |
||||
12 |
安全流量探针 |
||||
13 |
溯源分析取证系统 |
至少1个 |
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 |
||
14 |
自动化攻击渗透系统 |
||||
注: 1、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2、保险机构总部及省分公司: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机构法人名单为准 3、三大基础运营商总部:移动、联通、电信总部 4、央企总部及各省分公司:国资委及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5、中央政府机关总部:中央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及特设机构、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6、六大互联网企业总部: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美团、字节跳动 |
(五)公开招标各包均按采购预算设置限价。
(六)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七)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十)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二)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为每包人民币500元;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8064756
微信号:13717815020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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