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施工项目312FG11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混凝土预制品)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9
1.招标条件

1.1在建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施工项目312FG11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施工项目312FG11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由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混凝土预制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分为两个施工标段:312FG11标段和312FG12标段,全长约4.106km。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段落为312FG11标段,设计里程范围为MK139+579.7~MK141+335.100,全长1.755km,标段中标金额为3.962亿元,项目工期为30个月。主线高架桥全长约1.309km;布置1对上下匝道桥,匝道桥全长约0.5495km。辅路敷设于高架桥下两侧或地平段主路外侧,地面辅路设计范围为FMK139+525.000~FMK141+061.395。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YZXL01、YZGL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投标人应具备招标物资的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真实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备所生产或供应主要产品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各项国家标准最新要求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

(5)供货业绩:无要求(如有可提供)。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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