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沙镇2025年大件垃圾运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沙镇2025年大件垃圾运输项目

单价最高限价:96.00元/吨,项目总价最高限价:96.00元/吨×8000吨=76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阜沙镇2025年大件垃圾运输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触发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同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①当本项目进入中山市北部基地焚烧处理的垃圾达8000吨时;

②达到本项目服务期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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