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航技术与大新华飞维采购专用工具的招标项目供应商招募公告

2025-04-29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关于海航技术与大新华飞维采购专用工具的招标项目

(二)招标单位: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为满足海航技术和大新华飞维生产需求。对专用工具进行招标采购,签署1年期限框架协议。

(五)招标内容、范围及参数:见附件采购清单(竞标方若对技术参数有疑问或建议,可与对应项目联系人沟通,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报价要求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利润、打样、搬货上架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标书费:500元。供应商自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备注必须填写,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4.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签署采购合同并生效,履约保证金将按照最终中标金额的1%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90天内无息退还,如履约异常,则按相关履约条款予以扣除。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卖方开始订货/生产,待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100%的订单总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13%),买方收到全额增税专票且核实无误后90天向卖方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给卖方,如违反质保或售后服务承诺,则相应扣除。(说明:此付款条款为开放性条款,投标文件中厂家根据自身情况响应,如不同意该付款条款请备注贵司最低可接受的付款方式,招标方将按有预付条件的计算资金成本)

6.发票要求: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货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三者必须为同一主体 。

二、招投标形式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23时59分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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