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选定新能源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9

一、招标条件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选定新能源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676。

2.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选定新能源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项目。

3.服务期限:两年。

4.项目内容:根据物流配送中心实际工作需求,选定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用于21辆新能源送货车辆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拟选定服务单位数量:1家。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978万元,该项目为据实结算,配件价格单价总和即为最高限价。投标人各单项产品的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其对应的单项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4月1日以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能出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能做到四统一:“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承包内容,不得将承包内容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无须提供。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13.参与本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咨询、规划、监理、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4.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15.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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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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