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襄州区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促进高品质花生产业发展项目花生专用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9
2、项目名称:襄州区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促进高品质花生产业发展项目-花生专用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30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10000亩花生专用肥(N:P:K=20:11:14)500吨,亩施用量花生专用肥50公斤,每吨补助600元,补助不足部分农户自筹。

货物送达示范基地种植农户手中的实际价格=(中标价-补贴价)/吨,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包装、运输、安全及其他有关采购货物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合同履行期限:10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库[2022]19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按工业划分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025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完税凭证或银行缴款单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8)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省农业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号)、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7、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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