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河南省光信息传输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91、项目编号:ZY(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河南省光信息传输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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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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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河南省光信息传输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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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激光器、空间光调制器、光束质量分析仪、气浮隔振光学平台及光学镜片套件、固态隔振光学平台及光机械套件、光学超净间、会议平板一体机,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质保期:3年(除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外)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至少应提供其资产负债表);
3.3具有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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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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