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29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五粮液行政区南侧,东邻航天路,西至第七包装车间,南临岷江,北接五粮液大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21984㎡,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商业区(主体已封顶)、游客中心、东方酒谷、重碧楼、酒店、大区景观等,以及各类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拟招标土石方工程施工范围为项目办公区、东方酒谷、A区酒店、B区酒店。
  2.3计划工期:土方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2025年7月完工。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考古发掘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考古发掘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5主要工作内容: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停车场、篮球场、配电房、岗亭、厕所、道路、围墙、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及雕像、旗杆、灯具、充电桩等设备设施的保护性拆除和移交,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配合项目场地内电线电缆、燃气、给排水等杆管线迁改,场内古文物遗址的保护;沿五粮液大道西侧红线范围搭设5米高围挡(含喷淋和警示灯等),剩余面沿红线范围搭设不低于3米高围挡;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为避免超挖回填的工程浪费和填方不满足后期主体建设要求的质量问题,本次土石方工程以“预留标高、只挖不填”为原则。根据现场地形图、土方开挖图及五粮液门户区项目红线范围内构筑物、苗木等确认单,测算出办公楼、东方酒谷、A区酒店、B区酒店土石方挖运工程量约为40.53万立方,乔木移栽约120棵,构筑物拆除约325平米,旗标广场灯具约15盏,雕像4个,充电桩5根,旗杆25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无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30 00:00 至 2025-05-07 00:00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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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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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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