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预招标公告
2025-04-30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武数政审批【202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暂未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武邑县清凉店镇。2.1.3建设规模:1.新建污水处理设施0.1万吨/天;2.新建污水管网20.02km;3.清理河道垃圾2.69万吨;4.清理污染底泥1.81万吨;5.建设人工湿地0.11km2;6.建设生态护岸25.6km;7.在团结河两岸建设乔灌草生态隔离带0.19km2;8.建设生态步道12.7km;9.建设生态护栏4.3km。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2.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4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工程的监理与项目管理中标单位不得为同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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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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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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