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响水恒兆20MW光伏电站、响水灌东16MW光伏电站)技改物资采购询价函

2025-04-29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江苏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响水恒兆20MW光伏电站、响水灌东16MW光伏电站)技改物资采购。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中标人需将所采购物资送至各电站。

  1.4 招标范围:

  响水恒兆20MW光伏电站、响水灌东16MW光伏电站技改物资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含610W单晶组件单晶硅光伏组件、电缆,具体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本次采购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610W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

  品牌要求:天合、通威、晶澳、晶科、润阳、阿特斯、协鑫等同等级品牌

  标段二:电缆采购。

  品牌要求:远东、上上、江南、宝胜等同等级品牌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

  1.7质保期:组件质保12年,功率质保25年;电缆质保2年。

  1.8 服务期限:组件(标段一)乙方收到货款后,7个日历天内送至各电站现场;电缆(标段二)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送至各电站现场。

  1.9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标段一:34.4万元,标段二:8.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6、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费用(含全套货物、附件、辅材、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直接和间接成本费、材料损耗费、劳务费、竣工面的清洁费、垃圾清运费、包装费、采购费、生产费、安装费、运杂费(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修费、管理费、配合费、调试费、检测费、技术(含操作、维护等)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税金、利润、风险费、成品保护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交通运输车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预期,招标人有权重新进行二次洽谈。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5年5月8日上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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