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翻车机系统运行操作、巡检保洁及车辆清扫加固、列检和技术交接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30本招项目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翻车机系统运行操作、巡检保洁及车辆清扫加固、列检和技术交接服务公开招标,已由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翻车机系统运行操作、巡检保洁及车辆清扫加固、列检和技术交接服务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主要为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车辆服务(具体要求以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为准)。
2.4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后止)。招标人按照月度、季度、年度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等,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5 服务地点: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翻车机房、东平陆港站内。
2.6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80元/车(含税,税率6%)。
2.7报价要求及价格构成:报价须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价格构成包括由此业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工器具费、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费、年审费、折旧费、路桥费、油料费、维修费、维护保养费、保险费、事故处理费用、驾驶员工资、安全环保投入、地企关系协调等所有费用。
2.8质量要求:满足行业标准,中标人须满足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
2.9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结算数量确认: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翻卸车辆数量为准。
(二)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按季度付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通知,依据双方确认的结算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和收据,招标人履行相应手续后,根据财务计划以现汇或承兑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及资质,公司注册成立日期满3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相关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 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具有电气化线路、直通运输模式下翻车机操控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备完善的监管措施,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人员配置齐全,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 具有较强健全的服务承诺机制及环保处置、罚款接受能力。(投标人提供相关管理制度);
3.5投标人须具备翻车机系统运行操作及巡检保洁、车辆清扫加固、列检作业等服务或类似业务经验,提供2022年至2024 年内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配套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 1个案例);
3.6投标人需具有可调配的人员不少于70人,其中:年龄在 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管理及操作人员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翻车机操作主控员不少于6人(具备翻车机操控及铁路 货物核对能力,须提供劳动合同、翻车机厂家颁发的操作培训合格证原件扫描件);翻车机操作员不 少于18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所有人员按照岗位要求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及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查体报告(查体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心、 肺、肝、肾、脑、血压等;中标公司需中标后提供所有人员查体资料)。
中标人应配备充足的作业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中标人必须配合。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转包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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