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煤业公司扎煤公司、扎煤新能源公司“新能源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煤公司、扎煤新能源公司“新能源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扎煤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规模:收集“新能源”项目前期资料收集,编制申报方案等预可研工作。

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两年;招标人有权以项目预估合同金额和服务期限先到为准终止合同。

范围:该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提供项目前期各个阶段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机会研究分析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因该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且资金出处不同,为实现单价据实结算、统招分签,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咨询服务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最终依据投标人所报的单项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进行支付,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详见《咨询服务分项报价表》及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咨询服务分项报价表

一部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

服务内容

项目特征

预估数量

服务费单价:

元/项(含税)

本项服务费合计:元(含税)

备注

风电

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分析

50MW及以下

2

       元

       元

50MW以上

2

       元

       元

项目申报方案

50MW及以下

2

       元

       元

50MW以上

2

       元

       元

光伏

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分析

集中式

2

       元

       元

项目申报方案

集中式

2

       元

       元

专项咨询服务

专项咨询服务

/

20

       元

       元

一部分表内全部“本项服务费合计:元(含税)”合计金额=       元

二部分:扎煤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

项目性质

服务内容

项目特征

预估数量

服务费单价:

元/项(含税)

本项服务费合计:元(含税)

备注

风电

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分析

50MW及以下

2

       元

       元

50MW以上

5

       元

       元

项目申报方案

50MW及以下

2

       元

       元

50MW以上

5

       元

       元

光伏

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分析

集中式

2

       元

       元

项目申报方案

集中式

2

       元

       元

新能源项目专项咨询服务

专项咨询服务

/

30

       元

       元

                  二部分表内全部“本项服务费合计:元(含税)”合计金额=       元

*以上两部分的合计金额(含税):        元(以此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价格应与此价格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如证书未体现专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近一年是指2024年4月1日及以后连续3个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新能源类工程咨询(范围需包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其中之一)服务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9:00起至2025年5月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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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